商务部对美欧台日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
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、欧盟、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。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8号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美国、欧盟、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调查机关最终认定,原产于美国、欧盟、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倾销,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,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,自2025年5月19日起,对原产于美国、欧盟、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。
- 以上信息发布于:2025/05/18 16:15:14 |